市公安部门发布一组安全防范常识( 2013年8月19日 )
市公安部门发布一组安全防范常识( 2013年8月19日 )
市公安部门发布一组安全防范常识
( 2013年8月19日 )
1、有小孩的家庭不宜在孩子活动的场所放置落地灯、落地扇之类一碰就倒的电器,如果将此类电器放置在沙发后面或其他孩子不易接触到的地方,则较为安全。
2、家用电器应当同暖气、煤气设备分隔。因为大多数家用电器都是怕热的,高温环境会使电器线路绝缘层遭到破坏。烤火取暖严禁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引火,火炉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品;切勿用蒸气管道和取暖器材烘烤衣物,以免发生火灾事故。另外,家庭不可用可燃材料装饰,避免给火灾事故增添易燃物。
3、阳台上尽量少放东西。一方面放置东西超过承重能力,将有倒塌的危险;另一方面在阳台上放置可燃物品,楼上若有人吸烟乱扔烟头,还有引起火灾的危险。
4、不要把酒柜当电视机的支架。因为大多数白酒属于易燃流体,而且酒精挥发易引起电器故障。
5、燃气热水器与淋浴喷头,不要放置在同一个房间,否则通风不良,燃气热水器将会产生一氧化碳,使人中毒。
6、铺设地毯、壁纸最好选用阻燃型的,以增强防火能力,有利于家庭安全。
7、家庭在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煤油炉、酒精炉时,室内要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并要经常检查。一旦发现有漏气现象,切勿开灯、打电话,更不能动用明火,要迅速打开门窗通风,排除隐患。
8、冬季风多雨少,天寒物燥,特别要警惕吸烟引起火灾,随手乱扔烟头是很多烟民的不良习惯。吸烟者要自觉、自爱、自防,在家庭内部要积极宣传禁烟。
9、楼道、楼梯间应经常保持畅通,不要堆放杂物,尤其不要摆放可燃性物品,万一发生火灾,楼梯将是最重要的逃生“出路”。
10、燃放烟花爆竹要掌握正确的燃放方法,最好选择在开阔地,远离易燃物。燃放后对现场要进行检查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11、驾车和乘车人员都要系好安全带。司机要让行斑马线上的行人。
12、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3、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车辆、带病车辆、无牌证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车辆。
14、如果发现车辆驾驶员有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或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的,要及时予以指出,或报告执勤的公安民警。
15、行车时一定要遵守限速的规定,要减速行驶。要遵守交通标志所设定的限速,在遇有雨天、雪天、雾天,还要比照限制速度,降低行驶速度。不要紧急制动、急打方向,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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