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和49个孰轻孰重
1个和49个孰轻孰重
1个和49个孰轻孰重
在广东东莞中学初二班的教室里,青青是个不受欢迎的人。
他上课随意走动,开关电灯;他午休时火烧床单,用剪刀剪断电线;他脾气暴躁,曾把热水泼到同学脸上。因为他是一个自闭症患者,有时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除了青青妈,全班49名同学的家长在开学第一天,联署了一封请求书,罗列上述“罪行”,要求学校将青青调离这个班,否则就集体罢课。
1个和49个,如果将一个学生拒绝在教室门外,就可以留住49个学生,这样的做法是否就算公正?一个人的权利是否就一定小于一群人的权利之和。
幸好校长没有因为人多还是人少而做决定。他说,每个孩子都有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不能落下任何一个学生。因此,“1个”直到现在还继续留在教室。
可是,出于群体压力,更多时候人们会理所当然地站在多数人这边。比如河南一所县城中学里有个“问题少女”。她打起架来比男生还厉害,被称作“惹事妖精”。班主任让大家民主决策,投票决定她的去留,全班38个同学,26人希望家长把她带回家。
得知结果的她先是大笑,然后哭着跑出教学楼。3天后,人们在学校后面的水渠中找到了她的尸体。
她的同学和老师可能并不知道,民主不是只有少数服从多数,还包括个人发展的自由、容忍以及平等。他们在以一种隐性暴力,对抗她的肢体暴力,这种暴力的名字就叫“大多数”。
有时候觉得理所应当的选择,不一定是公正的。
(摘自9月4日《中国青年报》 作者 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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