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上海工会互助保障计划出台( 2014年1月10日 )
2014年度上海工会互助保障计划出台( 2014年1月10日 )
2014年度上海工会互助保障计划出台
( 2014年1月10日 )
2014年上海工会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日前出台。市总工会介绍,计划包含在职职工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等8个项目,退休职工社区参保可代扣代缴。
8个项目分别为:在职职工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在职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在职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从业人员意外伤残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综合补充医疗和意外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补助金保障计划、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其中,在职职工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缴费标准为60元/份(保障期限2年),每人最高可参加3份。被保障人参加后因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12类大病,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万元/份。
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缴费标准为50元/份(保障期限1年),每人限参加1份。被保障人参加后发生住院治疗、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门诊大病、家庭病床治疗等情况,按照标准对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部分领取相应的医疗互助保障金,保障期限内最高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4万元。
蓝莓香- 资深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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