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试行物业管理记分处罚办法( 2013年7月24日 )( 2013年7月26日有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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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试行物业管理记分处罚办法( 2013年7月24日 )( 2013年7月26日有补充 )
长宁区试行物业管理记分处罚办法
( 2013年7月24日 )
7月23日,长宁区举行今年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各行业推进管理办法的情况。今年下半年开始,汇编形成了13个行业管理办法(试行),其中就包括试行物业管理记分处罚办法。
据长宁区房管局介绍,新的管理办法中对物业行业的管理处设置提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固定地点设置小区管理处,配置简单办公设备和用品,进行业务接待。对维修项目的时限提出要求,急修项目2小时内到现场,一般修理项目3天内修复(预约项目除外);电梯关人故障半小时到场等。长宁区房管局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和记分,记分类型分为18分、6分、3分、1分四种情形,信用信息有效期限为3年。当企业记录分值达到10分时,该企业不得申报各类物业服务示范项目,不予开具诚信证明;企业记录分值达到15分时,由房管部门约谈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记录分值有效期限内不得申报各类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取消该企业参加行业各类评优评先活动资格;当项目经理记录分值达到18分时,撤销其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注册,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长宁推出物业公司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扣满18分下岗
( 2013年7月26日 )
绿地堆物未及时清理的记1分;电梯运行中因故障引起人员被关时,企业电梯维修人员或委托的电梯维修专业单位未能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的记3分;挪用或侵占专项维修资金的记18分……对物业公司及项目经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分,企业记录分值达到10分时,该企业不得申报各类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当项目经理记录分值达到18分时,撤销其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注册,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今年7月开始实施的《长宁区住宅物业行业管理办法》明晰了对物业企业的处序,且量化处罚标准。
由蓝莓香于周五 七月 26, 2013 5:50 pm进行了最后一次编辑,总共编辑了1次
蓝莓香- 资深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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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广而告之,对物业的服务会有促动。
DH- 初级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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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chuntj- 资深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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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推荐给普陀区,使其对物业的监管落实到位,我们普陀区的居民也有小区生活安康的权利。
蓝莓香- 资深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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