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面启动新一轮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2014年8月11日)
上海全面启动新一轮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2014年8月11日)
上海全面启动新一轮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2014年8月11日)
这些天,家住长宁区天山西路新泾八村高层的居民们发现,自己所居住的大楼又开始施工了。原来,这是长宁区正在实施的新一轮“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这个小区的工程开工,标志着本市新一轮“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工作正式全面启动。问题设备老化管理缺位
上海自来水的供应由水源、水厂、管网和“二次供水”四大环节组成。自来水通过管网输送到居民住宅小区后,要通过“二次供水”设施送到每家每户,这些设施包括供水水箱、水池、管道、阀门、水泵、计量器具及其附属设施。
随着对基础设施的大力投入,本市自来水供应得到持续、稳定、长足的发展,满足了城市建设发展和市民生活的正常供应。但是,由于上海的住宅小区建造的年份各不相同,“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标准较低、老化陈旧与管理的不到位,在输送、贮存过程中,可能对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如水箱水较管网水色度、浊度增加、余氯降低,直接影响老百姓对自来水的感官体会,市民也有反映。
从每年用水高峰期反映供水水质的投诉看,其中大部分与“二次供水”设施有关。解决好自来水供应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让市民享受到优质安全的自来水,这就需要解决好“二次供水”问题。
成果改造已惠及百万户
上海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起步很早,自2007年起,全市启动了中心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和“旧住房综合整治”等工作开展,市、区财力、供水企业以及居民共投入资金约18亿元,累计完成60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占中心城区2亿平方米改造量的30%,惠及100多万户居民。
通过对在全市范围内已实施改造的8个试点小区的调查发现,经“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后,居民住宅供水水质有了明显改善。但近年来,这项工作的推进节奏较慢,主要原因还是在推进实施中遇到许多客观的难题,比如不同法规、条例对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归属和管理责任上界定模糊;改造资金筹措困难;有些居民对“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不理解,小区难以形成一致意见,等等。
应该说,本市“二次供水”设施的情况与上海城市发展的定位、与市民对供水水质日益提高的需求已不相适应,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的迫切性日趋凸显。
目标2020年覆盖中心城区
2013年,“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被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关注、市建委牵头推进的“8+2”重点整改内容。2014年3月26日由蒋卓庆副市长牵头召开了全市推进会,以市与区签订任务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新一轮改造目标,要求从2014年起,每年平均安排2000万平方米左右的改造量,到2020年完成中心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任务,逐步实现供水企业“管水到表”,并通过加强管理,使居民住宅水质与出厂水水质基本保持同一水平。2014年6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务局等六部门关于继续推进本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正式出台。
特点区政府成责任主体
在这一轮“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中,有几个显著的新特点:
一是建立了上海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负责“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全面推进与监督检查。各区政府是实施“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责任主体,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实施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了资金补贴,以“政府推动、市区联手、居民自愿”为基本原则开展。改造共需资金约42亿元,分7年投入,年均约6亿元。改造资金按“市区两级补贴、居民适当补充”的原则进行筹措。且新一轮改造中市级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覆盖所有市属供水企业供水范围内的非商品房,补贴力度也进一步加大。
三是修订完善了“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各项标准与规范,强调了以保障供水安全为前提;对上一轮改造中两根立管、外墙铺设和水表外移等难点问题予以明确;增加了新技术、新材料在“二次供水”改造中的使用。
四是编制了“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工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操作。“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过程中,供水企业提前介入改造方案制定和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保证了一旦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即实施接管。
热点问题解读
问:居民如何申请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答:由小区业委会或居委会向所在地的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责任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责任主管部门审核后,满足改造条件的小区纳入改造计划。
问:各区二次供水责任主管部门是哪些?
答:黄浦、徐汇、普陀区由区建交委牵头负责;静安、长宁、虹口、闸北、杨浦区由区房管局牵头负责;闵行、宝山、嘉定、浦东新区由区水务局牵头负责。
问:改造资金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本轮改造资金来源:市级补贴、居民补充、区级补足。市级财政对“北四区”(杨浦、虹口、普陀、闸北区)以外的非商品房,按照7.6元/平方米补贴;对“北四区”非商品房,按照14.1元/平方米补贴;市城投总公司承担水表改造中表具、表箱的材料费用;其余经费由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及区财政解决。商品房改造费用列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支出,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落实解决。
问:改造启用新设施后居民水价是否要调价?
答:不用。
问:郊区(县)是否也实施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
答:各郊区(县)按照实际情况,参照中心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方案,自行制定改造方案和年度计划,配套落实改造资金,明确责任管理部门,积极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
问:近期将改造哪些区域,包括哪些改造项目?
答:今年,各区已经有1490万平方米居民住宅纳入改造计划。如虹口区的大柏树地区,长宁区的北新泾地区,徐汇区的龙华、田林地区,浦东新区的三林地区,嘉定区的真新街道,闵行区的梅陇、七宝、浦江镇地区以及宝山区友谊路等区域都将在近期开展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改造一般包括楼宇内管道更新、屋顶水箱改造、地下水池改造、水泵保养更新和水表外移更换等项目。
问:为何公共水管和水表需要外移?
答:公共水管和水表外移后,使养护维修人员在巡检时能及时发现漏损,及时关闭阀门,减少居民财产损失,确保居民用水更安全。水表外移后,可提高供水企业抄见率,避免闭门难见表而估算水量或居民自抄水量带来的水费结算纠纷。本次改造不强制要求水表外移,但使用同一供水系统的上下用户应采用同种改造方式。
问:改造后未移交前的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谁监督?
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配合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移交接管工作。提供需改造的住宅小区清单,对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的小区优先安排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计划,做好具体协调推进工作。同时,指导相关区做好居民意见征询、设施移交等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移交前的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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